南雄农商银行2026年重大关联交易披露公告
发布时间:2026-05-25
根据《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》等相关监管规定,现将南雄农商银行(以下简称“本行”)与珠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披露如下:
一、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
2026年5月22日本行与珠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同业借款协议,本行向珠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授信5000万元,期限1年。
二、交易对手情况
珠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11日,注册地址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汇通二街2号2808、2809房,注册资本15亿元(广州农商银行持股比例为100%) ,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,经查询工商登记信息,珠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发生过注册资本增加的情形,2021年12月21日注册资本由10亿元增加为15亿元,法定代表人为黄镇辉,经营范围包含:金融租赁服务(融资租赁业务;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;向非银行股东借入3个月(含)以上借款;同业拆借;向金融机构融入资金;发行非资本类债券;接受租赁保证金;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;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;提供融资租赁相关咨询服务;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)。
珠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为广州农商银行全资子公司,由于广州农商银行持有本行51%的股份,为本行控股股东,根据《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珠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被纳入本行关联方管理,其授信额度统一纳入广州农商银行集团授信额度管理。
三、定价政策
上述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,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,交易条件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,体现公允原则,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,不存在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。
四、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
本行与珠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授信金额为5000万元,占比为本行上季度未经审计资本净额的4.69%,达到占比超过上季末资本净额1%以上。
五、股东大会、董事会决议、关联交易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
上述关联交易在协议签订前经本行经营层审批后,报第三届董事会关联交易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议;本行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笔关联交易,并提请股东会审议;本行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笔关联交易。
六、独立董事附表意见情况
本行独立董事对该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,认为该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,关联董事、股东也进行了回避表决, 符合法律法规、公司章程相关规定,价格公允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。
(七)监管机构需要本行披露的其他事项
无
广东南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6年5月25日


